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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蒿素困局暴露药企知识产权短板

一个名为青蒿素的药品已经让国内80多家药企深陷困局,这场轩然大波发端于瑞士诺华公司公布的55.5吨的青蒿素采购数量,而在几年前,这一市场曾经被渲染到15亿美元,在大量中国药企一哄而上之后,诺华公司这个具有采购垄断权的惟一买家却突然杀价。

根据业界人士的说法,今年国内的青蒿素原料药产量在150吨到200吨之间,诺华基本上是国内企业的唯一买家,其收购量不足国内供应量的1/3。而面对这种严重失衡的供需局面,哪个买家又不会杀价呢?在市场规则面前,企业不是慈善家。

在此情形之下,10月20日,华立科泰、上海复星、云南昆药等生产青蒿素的国内知名药企将诺华公司拖到了谈判桌上,但结果却令人失望--他们没有和诺华公司达成任何协议。他们的理由是,“诺华不应该为如今的青蒿素产业困局背负不应有的指责。”

尽管在2005年青蒿素供应不足时,诺华公司和世界卫生组织曾经向中国政府和企业界呼吁提高青蒿的种植和采收量以提供充足的青蒿素原料,但诺华公司并没有与中国方面达成任何购销协议。如今时过境迁,更没有让诺华公司认账的可能。

困局已经形成,接下来的事情可想而知:青蒿药材价格开始暴跌,堆在仓库里的青蒿素原料大量滞销,数千万元一条的生产线停工闲置,药厂、药农都抱怨叫苦,而面对诺华公司提供的这一小块蛋糕,惯于窝里斗的众多药企也将为此争得头破血流,而整个国内青蒿素的产业利益也将在这种竞争中蒸发殆尽。

仔细分析这一现象所掩盖着的问题,我们固然可以发现中国企业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存在的盲目、风险意识薄弱等幼稚病,也可以窥视到地方政府部门越位干预的身影,但中国药企在青蒿素生产上的知识产权方面短板才是这一困局掩盖着的主要矛盾。

作为我国在世界首先研制成功的一种抗疟新药,青蒿素是从我国民间治疗疟疾草药黄花蒿中分离出来的有效单体,它是由我国科学家自主研究开发并在国际上注册的为数不多的一类新药之一,被世界卫生组织评价为治疗恶性疟疾唯一真正有效的药物,并一直出口非洲。

然而从2006年起,世界卫生组织对青蒿素单体制剂提出“耐药警告”,主张采用复方制剂。但目前大多数厂家生产的还是单体制剂,研发和生产复方药的并不多。而诺华公司却拥有世界卫生组织认可的复方制剂,进入非洲国家几乎没有障碍,也就是说,中国企业的青蒿素必须通过诺华公司才能变现价值,如此以来,诺华公司仅用知识产权就卡住了中国药企的脖子。

领先的创新优势却没有最终转化为市场胜势,这种遗憾令人唏嘘不已。而在知识产权大棒四处高举的法制背景下,中国药企要突破诺华公司的知识产权壁垒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以判断,这一科技难题将长期横亘在中国药企面前,成为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

然而,这种惨痛的教训也有正面的价值,它所蕴涵的启示是,创新也有后发优势,拥有领先的创新成果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市场需求的变化正时刻影响者创新成果的生死存亡,而只有紧跟并满足市场需求的创新成果才能赢到最后。而针对诺华公司,中国药企可以运用这一法则以其人之道还治企人自身。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此时失利的中国药企还可以在未来的彼时再次找到后发制人的机会,正如诺华公司如今通过复方制剂的知识产权反制我们一样。而要赢得这一知识产权反围剿的胜利,中国药企也应该充分运用后发优势,以全球市场的需求为导向进行自主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