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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型跨国公司认真学习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8月1日实施 “垄断型”跨国公司“认真学习”

一周后的8月1日,《反垄断法》将正式实施,占据行业垄断地位的跨国公司纷纷开始做各自的准备,或者向国际性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咨询和援助,或者进行企业内部的法律准备和培训。

“我们所目前已经接到了几十个和中国《反垄断法》相关的案例”,美国众达(jones day)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合伙人陶景洲23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这些案例都来自跨国公司,“关心的问题都是中国《反垄断法》中‘经营者集中’的相关规定”。

跨国公司在准备

根据《反垄断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集中”主要指三种情形:经营者合并;经营者取得其他经营者足够数量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除了“经营者集中”的相关问题,陶景洲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跨国公司寻求帮助的问题主要集中于相应的申报程序;与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法律法规的联系和区别;该法在中国的立法进程以及将来的实施等等方面。

昨天,路透社华盛顿分社报道称,中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之后,“美国大型科技公司可能因此遇到麻烦。不过此项法规带来最大的变化也许是:中国企业将首次尝到《反垄断法》的滋味”。

报道认为,美国企业主要担心的是,“中国《反垄断法》可能会对那些占市场份额大的公司形成严格约束,这样的话微软和英特尔可就麻烦了”。

“其实并不一定是高科技公司”,陶景洲认为,比如利乐这种主要从事液体食品的加工和包装的企业,“就可能要面对比较大的风险”。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李曙光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认为,跨国企业担心的问题其实主要在于“经营者集中”的标准如何制定,因为实施细则还没有出来;其次就是针对外资并购的审查如何进行;再次就是针对竞争对手的豁免。

英特尔中国区市场传播部经理张怡璠昨天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该公司的法务部对该法的制定过程和规定一直都有关注和了解,对内部员工也会有相关的培训。“这样一部重要的法律出台,各方面都将有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英特尔也一直在学习它。”

她认为,该法在中国的实施并不会对英特尔有影响,“我们很欢迎这部法,会很积极地看待它,因为我们相信它是要促进而不是压制行业竞争,它鼓励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并支持创新”。由此她告诉记者,虽然目前很多人都对该法持观望的态度,但是“我们英特尔的态度是积极的,运作层面也不会有太多的焦虑”。

“各相关企业内部的合同部门、业务开拓部门等目前最重要、最大的事情,就是学习《反垄断法》,围绕这部法律做了很多很多的事情。”陶景洲告诉记者。

谁来执法?

在陶景洲看来,执法方面最值得担忧的问题并不在于人才不足,而在于“中国的反垄断执法不统一,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这是需要立即解决的问题”。因此,跨国企业面对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等机构,“不知道究竟由谁来管”。

陶景洲认为,这是一个科学决策的问题,在他看来,这部法律提供如何实施的思路“更多的是困惑,而不是答案”。

李曙光告诉记者,《反垄断法》的执行将由几部分组成:由商务部成立反垄断局,主要针对外资收购等领域;国家工商总局也会有相应的机构设置,来围绕价格进行执法;而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也会涉及到各自相应的执法职能。

针对上述跨国企业的困惑,李曙光认为,新的法律刚开始实施都会有一个博弈的过程,“刚开始可能会有一些问题存在,但是实施一段时间就会好起来”。

他认为,上述各机构之间有明确的分工,不会对执法有太大影响。

就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的质疑,李曙光认为,《反垄断法》的实施的确需要法学和经济学结合型的人才,将来执法应该加强人才培养,但是中国目前的人才储备还是有的,该法实施之后这些人才都会用上的。

陶景洲和李曙光都希望《反垄断法》实施之后中国能成立专业的反垄断法庭,有专业的法官。但是他们并不能确定将来是否会设置。